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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什么是学位论文 下载地址:论文doc下载 原创作者:原创作者未知 评分:9.0分 更新时间: 2024-03-17

简介:关于学位论文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学位论文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学位论文论文范文

什么是学位论文论文

目录

  1. 什么是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格式编排技巧——01合并文档

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1

   上海交通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5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与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9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13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抽样检查的若干规定 20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规定 22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25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规定 28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审要素 32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分表 33

  

   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一,课程安排

   1.每学期结束前二至三周内,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安排下一学期的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课,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根据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统计每学期各门课程的选修人数,制定专业课课表,并将课表在每学期结束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选课必须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培养计划执行,不得随意自行变更.因故必须变动已选课程的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改表》),经导师,院系批准后,由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统一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未*选课手续的研究生,任课教师不得允许其听课,参加考试及记载成绩,研究生院也不承认其学分和成绩.

   二,课程考试和成绩评定

   1.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环节必须按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取得相应的学分.但研究生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时,应取消其考核资格.

   2.除学术报告等考查课以外,研究生课程考核可以采用闭卷或开卷等考试方式.学位课程的考试命题应报学科负责人审定,其中学位课程闭卷笔试的比例一般不少于70%,非学位课程的一般不少于50%.

   3.课程考核成绩一律采用A+至D的十级记分制,具体分数级和相应级点列表如下:

   成绩一律采用A+至D的十级记分制,具体分数级和相应级点列表如下:

   分数级 A+ A A- B+ B B- C+ C C- D 级 点 3.3 3.0 2.7 2.3 2.0 1.7 1.3 1.0 0.7 0 相当于

   百分数 96~

   100 90~

   95 85~

   89 80~

   84 75~

   79 70~

   74 67~

   69 63~

   66 60~

   62 0~

   59 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平均级点的计算方法为:

   4.研究生修读的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地评分,考试成绩应该拉开档次,B-以下(含B-)成绩应占总听课人数的10%,A和A+成绩不得超过20%.并按照研究生院或各院系下发的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表中所列名单登录课程考试成绩,不得自行增减或更改名单.

   5.公共课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5天内将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上网公布;专业课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直接送所在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由院系负责上网公布;跨院系选修的课程成绩由开课院系负责上网公布.大型作业或小论文,读书报告等需延期上报成绩的课程,须事先经院系批准,并且最迟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成绩单,愈期无效.

   6.无故旷考者,成绩记为"D",在备注中记载"旷考".考试论文范文者,不得重考,成绩无效,在备注栏记载"论文范文".

   三,课程重修,重考

   为了改进和完善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学分制度,对课程学习中出现不及格或学位课成绩没有达到标准(平均级点不到2.00)的研究生需要重修和重考的情况做如下规定.

   1.重修

   硕士生课程学习中,凡是出现考试不及格的学位和非学位课程,可以申请重修;对于学位课成绩平均级点没有达到2.00标准的,可在所学各学位课程中任选一门到二门成绩低于B(不包含B)的课程进行重修;每门课程的重修最多不超过两次.重修手续由本人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学院教务部门核实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批准.

   2.重考

   硕士生若出现学位或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重考该课程,重考后的成绩达到B或B以上均按照B记载,B以下按照实际成绩记载.若同一门课程重考两次后仍不及格,予以退学处理;学位课程成绩的平均级点没有达到规定的2.00标准的,可在所学各学位课程中任选一门到二门成绩低于B(不包含B)的课程进行重考,每门课程只允许重考一次,重考成绩不降级,但一律登记在重考栏内,重考后平均级点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退学处理.重考一般安排在与下一级研究生课程考试时同时进行,不另行组织.

   重考手续由本人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学院教务部门核实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批准,并缴纳考试论文范文.

   四,试卷存档

   1.考试评分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两份空白试卷随同考试成绩单和答卷一起交所在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专业课)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公共课).有关教学档案归档要求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文书,教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执行.成绩单和答卷一般保存3至5年.

   2.分析研究生答卷是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之一.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地组织专家抽查部分课程的研究生答卷,有关院系教务员应将被抽查课程的试卷和学生答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抽查情况予以公布.

   五,成绩管理和校核

   研究生成绩是研究生学习的重要档案资料,为及时,完整,正确地将成绩登记入册,研究生成绩采取研究生院和院系分级管理,并作如下具体规定:

   1.各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根据研究生的选课情况,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表"上填写课程名称,修课研究生名单和学号,于考试前一周将成绩登记表送至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将考试成绩填入登记表内并签名后,将考试成绩登记表和考试答卷按规定送交各有关部门.

   2.各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在收到各任课教师,研究生院转送的课程成绩登记表后,应及时登录到"上海交通大学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成绩登记总表"并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输入.笔录一律使用黑色水笔书写,务必做到字迹端正,清楚,认真仔细,杜绝差错,如修改成绩须加盖校正章.

   3.各院系教务员将考试成绩登记入册或输入计算机后,原始成绩单应保存备查.

   4.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由各院系教务员对每个研究生所学课程的成绩进行校核,确保无差错.

   5.研究生在学期间查阅考试成绩,由所在院系专业学位办公室负责接待.

   6.研究生毕业后,各院系教务员应将经审核的每位研究生的"上海交通大学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总表" 复印一份,盖章后交有关负责人存入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原件交回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由培养办公室统一送校教学档案室存档).

   7.研究生出国成绩证明在研究生院*,各院系不得因研究生出国需要而*任何成绩证明.*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持经过同意的申请书和所在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提供的研究生成绩总表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加强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论文范文件和学历学位证书,按时到校*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凭有关证明向所在院系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四条 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入学前隐瞒或录取后发现有严重政治问题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报考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因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入学手续的.

   (四)其他不符合入学资格的.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在注册日到指定地点*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在注册日之前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照退学处理.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六条 研究生入校后应当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七条 研究生要参加学校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要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参加规定的课程教学,实验教学,教学实践,学位论文等各项教学科研环节.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第八条 研究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经批准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

   第九条 需要*请假手续的研究生应持有关证明到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批准后留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

   凡因病(或事)请假的研究生,在假期期满时,必须及时到批准单位销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十条 研究生要参加规定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研究生成绩大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 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按照课程大纲的要求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必须参加重修或重考,不组织补考.因故缺席考试者,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度该门课程的重考.

   第十二条 研究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论文范文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四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人申请并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以休学:

   (一)因单位工作需要中断学业的;

   (二)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的;

   (三)已婚研究生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妊娠三个月以上的;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中断学业的.

   第十四条 申请休学的研究生需要提交有关证明,然后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休学审批表》,经所在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休学手续.研究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第十五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休学时间按学期计算.休学一次不能复学者,可申请继续休学.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学申请.研究生复学需要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复学审批表》,经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复学手续.提前复学者,应当提前提出复学申请.

   第五章 退学

   第十七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十八条 对研究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研究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九条 退学者自批准之日起两周内离校.不能按期*离校手续者,作自动离校处理.

   第六章 学习年限

   第二十条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2.5年,最长在校年限(含休学)的规定分别以各类专业学位全国指导委员会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在规定的一般学习年限内毕业的,必须提前三个月*延期手续,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者,可以申请提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并按规定程序申请学位.

   第七章 学位申请

   第二十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表现良好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可以申请学位.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专业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相应的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位证书;已发的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二十六条 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研究生证管理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证是在校研究生身份的论文范文,按学期注册方为有效.研究生证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一个以上研究生证.

   违反上述使用规定者,各学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证确属遗失,可以申请补发.申请者应填写《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表内容*补证手续.遗失的研究生证在补发后如又被找到,应将找到的研究生证交回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注销.

   第二十九条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火车减价优待.

   第三十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于毕业,出国,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手续时,必须将研究生证交学校盖离校留念章.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学籍变动必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二条 对于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籍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由校学位委员会最终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并对本细则实施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与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是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的需要,是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社会对于专业学位的需求持续旺盛,报考踊跃.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对于培养大批我国现代化建设所急需的各种类型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意义重大,也是调整我校研究生教育结构和拓宽培养模式的重要内容.

   我国的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研究和完善.为了进一步明确我校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探索适合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保证质量,促进我校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意义

   欧美国家的专业学位教育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我国目前实行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是既吸收了国际上专业学位教育的经验,又符合我国国情而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教育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体系.专业学位教育是我校研究生教育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我校今后若干年内仍然要适度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学校鼓励条件成熟的院系申办新的专业学位.

   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

   专业学位教育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与其它类型研究生教育同样的管理体制.研究生院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学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全国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和培养方案,受学校委托实施学位授予,审核和批准建立校外教学点等,并为各具体办学院(系)提供服务.

   院(系)是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具体办学单位,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协助研究生院进行招生,录取和学位授予工作,并负责与校外教学点的日常联系.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校外教学点所在单位是我校的合作办学单位,负责协助我校及相关院(系)在当地进行和完成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有关工作,提供优良的办学环境和教学设施,负责教学点日常教学管理.

   无研究生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办学院(系)不得举办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同一个种类或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一般不得同时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办学单位分别举办.

   三,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我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一贯坚持"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教学传统,这一传统也是我校办专业学位教育的指导思想."宽厚型,复合型,开放型,创新型"不但是我校学术型人才培养的特色,也是我校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养的特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任何时候不以牺牲质量和信誉为代价换取其它利益,任何时候不降低质量标准,是我校专业学位教育的基本准则和办学要求.

   四,兼顾行业特点,服务区域经济

   专业学位教育需要依托行业背景,每一种专业学位都有特定的行业背景和服务对象.如,MBA主要针对工商金融行业,MPA主要针对政府管理和公共管理部门,工程硕士主要针对企业和工程应用部门等.专业学位以在职攻读,非全日制培养为主,即所谓"进校不离岗".上海及周边地区由于社会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因而具有广泛的需求.我校专业学位的发展思路是:

   1.立足上海,辐射江浙,突出重点

   上海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和人才高地,而我校以应用学科见长,我校的专业学位教育首先为上海地区培养高层次,应用性人才服务;其次,由于江浙地区交通的便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该向江浙地区辐射;同时,为满足国家大型企业,省市政府部门等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考虑在其它地区举办专业学位教育.

   2.服务高新技术,支持国防军工建设

   我校在历史上曾属于国防院校,与军工和国防部门有着传统的联系.高新技术和国防军工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投入了大量的研究开发经费.专业学位教育特别是工程硕士,要向高新技术和国防军工部门的人才培养倾斜,推动我校承接大项目,支持科研工作上水平.

   五,加强专业学位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发展我校专业学位教育的关键是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形成适应专业学位教育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各有关院(系),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较大的院(系)要认真研究专业学位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问题,通过加强在校教师的实践培训,聘任有高级职称的退休教师,从实际工作部门引进一线高水平专家和聘请*教授等措施,形成一支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专业学位教育师资队伍,担任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从事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教师还应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视野开阔,勇于改革,并注意向合作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学习.

   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该着眼于更新和扩大知识面,将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推动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产生社会与经济效益.专业学位教育注重方法与技能的严格训练,必须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培养过程,探索新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

   1.在培养目标和知识结构上,树立全面质量观念,实行"知识,能力,素质"协调统一的全面教育,应注重综合素质,创新能力,适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外语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体现交大特色.

   2.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上,要贯彻执行各专业学位全国指导委员会关于该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目标,课程设置,学分,核心课程等有关规定,体现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先进性和本行业的特点,尽可能参考世界着名大学同类专业的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学位教育国际化的进程.课程设置还应注意复合性和交叉性.

   3.在专业学位教材建设和案例编写上,应根据本行业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新趋势,新动向,采用和编写新的教材.特别是借鉴国外的案例教学,建设和编写符合国内实际情况的案例库,案例集.

   4.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指导,探索和规范专业学位论文的规格和评价指标体系;专业学位论文工作要结合本人的工作实际,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达到我校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否则,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5.改进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方法,教学方式要多样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活跃学术空气,多举行学术报告会和学术讨论会.鼓励英语授课或双语教学,提倡多媒体教学,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查阅科技文献资料.

   6.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培养过程的管理,各有关院(系)和专业学位教学点要有专门的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教学考勤,未经许可,不得无故缺课.缺课学时累计达到或超过某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时,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对于不适宜继续培养者,及时中止学业,实行一定的淘汰率.

   7.积极推进专业学位教育的改革,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办学活力,扩大社会影响.有条件的专业要积极实行学分制改革.在学位论文工作中也要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不断探索新方式,真正办出专业学位教育的特色.

   8.努力改善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条件.优良的教学环境和设施条件是办好专业学位教育的必要条件,要大力推进教学设施的现代化和信息化.采用新机制,开拓新思路,摒弃等,靠,要的思想.

   七,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

   设立校外教学点,特别是设立异地教学点是我校专业学位教育中的一项特殊工作.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校外教学点的建立对发展我校专业学位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开拓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学校和企业合作等起了积极作用,今后还要有所发展.在此问题上,我校应贯彻"立足上海,辐射江浙,突出重点,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方针.

   校外教学点和合作单位的选择是一项十分重要,十分严肃的工作.不但要符合我校专业学位的发展战略,还要考察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是否具备条件,管理是否落实,能否保证培养质量.校外教学点的建立要按照"申报登记,实地考察,签订协议,实施办学"的程序操作.由拟设立校外教学点的院(系)事先向研究生院申报登记,并与合作单位联系,进行论证,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研究生院派员参加实地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考虑,决定是否由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办学协议.任何院(系)和校内其它单位以及个人无权代表学校与外单位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未正式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之前,一律不准发布招生简章,刊登招生广告,接受报名等.已签合作协议教学点的招生广告,招生简章等必须经过我校研究生招生部门的审核,教学点所在单位不得擅自发布.

   八,积极组织优秀生源,重视考务指导工作

   生源质量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在招生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要努力提高生源质量,通过网络,报刊等各种手段,加强宣传工作的力度.主动与国家重点大中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高层次研究单位,国防军工部门等加强联系,了解其人才培养计划和需求.改革招生机制,增加面试的比重,选拔基础好,能力强,有实践经验,有发展潜力的考生.加强考务指导,为考生报考我校提供便利条件,尽可能使每一个报考我校的考生都能得到充分的考务指导.同时,实行考教分离,确保生源质量.

   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探索和总结专业学位教育人才培养的经验和特色,努力完善上海交通大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质量,使学位论文在内容和格式上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的编写规则》,特作如下规定:

   一,论文内容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4~5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一般为2~5万;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8~10万(医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字数要求参见其它规定).学位论文内容要求完整,准确,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如果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必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学位论文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缩微.论文的页码须从"绪论"数起(包括绪论,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用阿拉伯数字编连续码;文摘页,目次页,插图和附表清单,符号和缩略词的说明等,用阿拉伯数字单独编连续码.

   论文内容一般应由十五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包括扉页);2.题名页;3.论文原创性声明;4.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5.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决议;6.中文摘 要;7.英文摘 要;8.目录;9.符号说明;10.论文正文;11.参考文献;12.注释;13.附录;14.致谢;15.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包括扉页)

   采用研究生院下发的统一封面,封页上填写论文题目(不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填写),答辩日期(或论文提交日期)等内容.上述内容也应在扉页上填写清楚,并增加填写研究生学号,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注明申请专业学位的名称.

   论文题目应避免使用不常用缩略语,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题目用词必须考虑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文摘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用的特定实用信息.在学位论文中出现的题目都应完全相同.如果学位论文是基金资助项目,应将基金注释在题目所在页下"页脚"位置.

   2.题名页

   题名页应置于封二,是对学位论文进行着录的依据.除包括封面上的全部内容外,题名页还应增加关键词,资助基金项目,研究方向,申请学位级别(博士或硕士),培养单位等内容.

   3.论文原创性声明

   该《声明》全文可以从网上(*:gschool.sjtu.edu.)的信息服务栏目中下载,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后生效.

   4.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该《授权书》全文可以从网上(*:gschool.sjtu.edu.)的信息服务栏目中下载,经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共同签名后生效.

   5.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决议

   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决议书须经全体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可以用复印件附于论文中.

   6.中文摘 要(包括关键词)

   中文摘 要应该将学位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简短明了地陈述出来,它包含论文中的基本信息,体现科研工作的核心思想,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 要中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可以引用.摘 要内容一般应说明本项科研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实验方法,研究成果,结果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果和结论,应注意突出学位论文中具有创新性的成果和新见解的部分.摘 要内容应包含与报告,论文等同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也可供二次文献(文摘等)采用.中文摘 要一般不宜超过500字(硕士论文)或800字(博士论文),如遇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

   7.英文摘 要(包括关键词)

   英文摘 要内容(含论文题目)应与中文摘 要基本相对应,要符合英语语法,语句通顺,文字流畅.英文摘 要的字数以实词计,一般不宜超过300(硕士论文)或500(博士论文)个实词,如遇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

   摘 要中一般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8.目录

   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目录页中每行均由标题名称和页码组成,包括引言(或前言),主要内容的篇,章,条,款,项序号和标题,小结,(引文)参考文献,注释,附录,可供参考的文献题录,索引等.

   论文中如图表较多,可以分别列出清单置于目录页之后.图的清单应有序号,图题和页码.表的清单应有序号,表题和页码.

   9.符号说明

   论文中所用符号所表示的意义及单位(或量纲).

   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注释说明,如需汇集,可集中置于图表清单之后.

   10.论文正文

   论文正文是主体,是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构成.写作形式可因科研项目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调查对象,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和观测结果,计算方法和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

   由于研究工作涉及的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等有很大的差异,对正文内容不能作统一的规定.但是,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

   11.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中引用的有具体文字来源的文献集合,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出,可以列在各章末尾,也可以列在正文的末尾.按照GB 7714《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的规定执行.

   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特别注意在引用处加以说明,避免论文抄袭现象的发生.

   12.注释

   注释可作为脚注在页下分散着录,但切忌在文中注释.

   13.附录

   附录是作为论文主体的补充项目,并不是必须的.附录内容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了整篇论文材料的完整,但编入正文又有损于编排的条理和逻辑性,这一材料包括比正文更为详尽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更深入的叙述,建议可以阅读的参考文献题录,对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补充信息等.

   (2)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品而不便于编入正文的材料.

   (3)不便于编入正文的罕见珍贵资料.

   (4)对一般读者并非必要阅读,但对本专业同行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5)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注释,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等.

   14.致谢

   一般在正文之后,包括内容如下:

   (1)对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研究工作的奖学金基金,合同单位,资助或支持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2)对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

   (3)对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

   (4)对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

   (5)对其他应感谢的组织和个人.

   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

   15.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出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发表刊物名称,卷册号,页码,年月及论文署名).其中应对发表刊物类别作具体说明,如:是否属于本校规定的学术刊物;论文署名单位是否为上海交通大学及作者排列顺序.

   二,论文撰写规范

   1.封页上的内容一律按统一格式和要求打印,必须正确无误.论文题目不得超过20个汉字.

   2.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 要字数为500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 要为800字左右.

   (1)论文题目为三号黑体字,可以分成1或2行居中打印.

   (2)论文题目下空一行居中打印"摘 要"二字(三号黑体),字间空一格.

   (3)"摘 要"二字下空一行打印摘 要内容(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占一格.

   (4)摘 要内容后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字(四号黑体),其后为关键词(四号宋体).关键词数量为4~6个,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3.论文英文题目全部采用大写字母,可分成1~3行居中打印.每行左右两边至少留五个字符空格.

   (1)题目下空三行居中打印"ABSTRACT",再下空二行打印英文摘 要内容.

   (2)摘 要内容每段开头留四个字符空格.

   (3)摘 要内容后下空二行打印"KEY WORDS", 其后关键词小写,每一关键词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4.目录:"目录"两字

什么是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格式编排技巧——01合并文档

(三号黑体),下空两行为章,节,小节及其开始页码.章,节,小节分别以1,1.1,1.1.1等数字依次标出.

   目录中章,条的编号和绪论,附录等均顶格排.章,条的标题及附录等的标题与前面的内容之间空一个字的间隙.前言,章,条等与页码之间用"等"连接,页码不用括号.目录所列内容回行时顶格排.

   5.章,条,段:章,条的编号顶格排,编号与标题或文字之间一个字的间隙.章的标题占两行.段的文字空两个字起排,回行时顶格排.

   6.标题:每章标题以三号黑体居中打印;"章"下空两行为"节"以四号黑体左起打印;"节"下空一行为"小节",以小四号或五号黑体左起打印.换行后打印论文正文.

   7.正文:采用小四号或五号宋体.

   8.图:图包括曲线图,构造图,示意图,图解,框图,流程图,纪录图,布置图,地图,照片,图版等.图应具有"自明性",即只看图例,不阅读正文,就可理解图意.图中一律采用英文标注.图文说明用中文.

   图应有编号,由"图"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图1","图2"等.图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并与章,条和表的编号无关.只有一幅图时,仍应标为"图1".

   图宜有图题,采用中英文对照,其英文字体为五号,中文字体为五好楷体,并置于图的编号之后,图的编号和图题应置于图下方的居中位置.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标出文献来源.

   曲线图的纵横坐标必须标注"量,标准规定符号,单位".此三者只有在不必要标明(如无量纲等)的情况下方可省略.坐标上标注的量的符号和缩略词必须与正文中一致.

   照片图要求主题和主要显示部分的轮廓鲜明,便于制版.如用放大缩小的复制品,必须清晰,反差适中.照片上应有表示目的物尺寸的标度.绘图必须工整,清楚,规范.其中机械零件图按机械制图规格要求:示意图应能清楚反映图示内容.

   9.表:表的编排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依序竖读,应有自明性.表应有编号,由"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表1","表2"等.表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并与章,条和图的编号无关.只有一个表时,仍应标为"表1".表宜有表题,表题即表的名称,置于表的编号之后.

   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如某个表需要转页接排,在随后的各页上应重复表的编号.编号后跟表题(可省略)和"(续)",如所示:表1(续),续表均应重复表头和关于单位的陈述.

   10.公式:公式应另起一行居中排,较长的公式尽可能在等号处回行,或者在"+","-"等符号处回行.公式中分数线的横线,长短要分清,主要的横线应与等号取平.公式后应注明编号,用"等"连接,按章顺序编排.

   公式下面的"式中:"空两个字起排,单独占一行.公式中所要解释的符号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顺序分行空两个字排,再用破折号与释文连接,回行时与上一行释文对齐.上下行的破折号对齐

   11.附录:

   附录编号(依次为附录1,附录2,等),附录标题各占一行,置于附录条文之上居中位置.每一个附录应另起一面,以后各个附录通常另起一面,如果有多个较短的附录,也可接排.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另编排序号,与正文分开.

   12.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所列文件均空两个字起排,回行时顶格排,每个文件之后不加标点符号.

   (1)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将序号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如:"等李××[1]对此作了研究,数学模型见文献[2]."

   (2)参考文献中每条项目应齐全.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一般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et al.";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中外人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着录法.

   参考文献中着录格式示例

   ①期刊

   序号 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②专着

   序号 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③论文集

   序号 作者,题名,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码

   ④学位论文

   序号 作者,题名,[学位论文](英文用[Dissertation]),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⑤专利

   序号 专利申请者,题名,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⑥技术标准

   序号 起草责任者,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度

   1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格式同上述第12条.

   三,打印及装订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一律采用计算机编辑,用A4规格幅面纸输出,打印区面积为230mm×1论文范文(包括篇眉);或者设置页眉为2.5cm,页脚为3.0cm,页边距分别为上3.5cm,下4.0cm,左2.8cm,右2.8cm.

   在特殊情况下(如图样,表不能缩小时),论文幅面允许根据实际需要延长和加宽.

   2.用研究生院统一封面线装成册.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抽样检查的若干规定

   一,抽检范围

   1. 应届毕业硕士(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博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以及专业学位生均需参加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或上海市学位办公室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估抽检.具体抽检办法以当年通知为准.

   2. 不定期检查在中期检查中有异议,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抽查内容

   1. 全面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以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情况;

   2. 上海市"双盲"评估的指标为"选题意义,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总体提炼"及论文总体评价(百分制).

   三,抽查程序

   1. 按照上海市学位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专业学位生学位论文"双盲"评估检查的学科范围和列入抽检论文的人员名单,报上海市学位办公室备案.

   2. 各学院对在中期检查中有异议,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行自检自查,检查结果须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对抽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1. 对于"双盲"评估中有异议的论文,全部暂缓接受其学位申请,由校学位办(或医学院学位办)组织复议.对于论文总体评价为不合格者或"选题意义,创新性,学术性,应用性,总结提炼"(以下简称"四要素")评分中有一个D评分以下者,从严掌握标准:

   (1)论文总体评价为60分及以上,但上述"四要素"指标评分中有一个D评分以下者,在经过修改论文和通过复议后,可以不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重点审核其学位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者,应自动列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后10%申请人员审核的名单;

   (2)论文总体评价为60分以下者,在经过修改论文和通过复议后,必须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重点审核其学位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者,应自动列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后10%申请人员审核的名单.

   对于抽查不合格者,允许其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重新修改论文并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但论文复议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自研究生提交论文盲审日期起计).逾期者,则不再受理其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一律按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论文复议所产生的论文范文均自理(包括论文复议评审费,管理费等).

   2. 对在各学院自检中和全校抽样检查中发现达不到学位论文要求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作出复议或暂缓授予学位等决定.

   3. 凡发现学位论文有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行为的,应中止其论文工作或取消其学位论文答辩结果,不得授予学位.同时,通报学生处,学校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规定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促进科技,教育和经济的结合,为我国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增强企业和部门的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工程硕士生以进校不离岗,基本业余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正规,系统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工程硕士要从我国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企业技术改革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硕士教育体系.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充分调动高等院校,产业部门和求学人员三方面的积极性.要符合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规律,同时突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要强调提高工程素质和工程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企业服务的敬业精神.

   二,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软件工程领域除外),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招生年度当年7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底.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为当年10月下旬,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GCT"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当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国务院学位办当年招生文件).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情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

   第二阶段为我校自行组织的考试:包括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内容参见《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和招生规模由我校自行制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录取限额的10%.

   六,其它事项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

   2.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论文范文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3.学习年限为2.5年.

   4.培养费根据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分学年缴纳.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论文范文的领导,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论文范文思想和论文范文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管理知识并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领域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及撰写论文摘 要;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学习年限

   工程硕士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工程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具体学习年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在校年限(含休学)不超过5年.攻读学位期间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三,培养方案

   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工程领域应制定本领域的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具体体现工程硕士生业务上的培养目标,特别是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其专业方向应考虑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把握工程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并结合本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应按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其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各工程领域均应为工程硕士生设置一定量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类课程.

   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学位课教学大纲,学位论文(设计)安排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四,导师

   1.工程硕士生的指导应采用双导师制,即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各工程领域所在学院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合格者报研究生院备案并*聘任手续.

   2.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在工程硕士生的指导上应加强合作,特别是在工程硕士生论文工作阶段应及时交流有关情况,每年在工程硕士生的联合指导方面至少有4次以上的交流或研讨.

   3.工程硕士生一般在第一学年内(最迟不超过第二学年),当论文选题意向确定后确定导师.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负责工程硕士生选题和指导工作,其中校内导师侧重负责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包括学位论文的撰写以及学位申请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企业导师侧重负责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工程技术指导,其中包括协调企业各有关部门的相互关系以及课题立项的经费落实和学位论文的工程实用性.

   五,培养计划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一般在入学后三个月内确定,其方式可以由学院统一制定或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领域培养方案和工程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工程硕士生培养计划经工程硕士所在领域的主管负责人审定后报学院(系,所)和研究生院备案.

   2.工程硕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工程硕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工程硕士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工程硕士生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须于变动课程授课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填写修改课程申请表,经导师和工程领域负责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批准.

   六,课程学习

   工程硕士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所选的学位课和非学位课都是必修课,都必须列入培养计划,且满足规定的学分要求.工程硕士生为拓宽知识面选修的其它课程为任意选修课,任意选修课不列入培养计划.

   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工程数学类课程属公共学位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校内教学的课表由研究生院排出并下发各学院(系,所)教务办公室,校外教学点的课表由各学院排出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各学院(系,所)组织开设,要求能反映本领域工程上的基本要求,使工程硕士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尤其是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

   工程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必修课基本标准为修满32个学分(18个课内学时为1学分),各工程领域可在此基础上确定不低于基本标准的学分要求.学分的基本组成如下:

   1.学位课程 不少于19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

   (2)第一外国语 4学分

   包括基础外语3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硕士生英语教学大纲》和《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硕士生英语学位课程考试大纲》执行.

   (3)专业基础和专业课 不少于12学分

   要求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

   2.非学位课程 至少修满必修的最低学分

   一般应包括工程管理类课程,计算机应用类课程以及学术报告或文献阅读课程.

   工程硕士生学位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中期考核,重点审查工程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对学位课程成绩平均级点不到2.00或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可允许进行重修,重修办法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执行.工程硕士生申请答辩前平均级点不到2.00或一门课程重修二次后平均级点仍不到2.00,予以退学处理.

   七,学籍管理

   工程硕士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原则上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规定

   为了确保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质量,规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撰写的格式和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规定.

   一,论文选题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并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具体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工程设计或实施;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3.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4.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5.应用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

   二,论文开题

   1.工程硕士生一般应于第一或第二学年末,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最晚可在第五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须在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

总结:本文是一篇关于学位论文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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