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农业龙头企业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农业龙头企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惠州学院广东惠州516007)
[摘 要]在惠州市政府及市农业局的引导和扶持下,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四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己经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推动力量.本文结合惠州市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分析了惠州市在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惠州市农业经营主体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一些地方农业兼业化、农民老年化、农村空心化的问题日趋严重.为了顺应这种形势变化,必须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农业经营主体创新问题,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家庭农场,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一、惠州市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
(一)扶持政策得到完善和落实
市政府和农业局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专业大户等,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承接农户自愿流转的承包土地,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区集聚,支持龙头企业投资兴建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集群积聚发展.全市1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一批市级以上标准化种养基地的示范带动功能有效提升.同时,培育、引进了一批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带动了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运输等配套产业,推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如惠阳区良井现代农业园区通过土地流转建设高标准农田,引进绿安公司等3家龙头企业,成立了2家蔬菜合作社,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形成了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园区为平台,合作社为纽带的发展模式,促进了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竞争实力增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是近年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极大推动资本、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重组,提高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截止2012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的合作社有692家,比2011年的477家增加了215家,增长45%,涵盖了农林牧渔各业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各环节;全市合作社成员有12774户,辐射带动农户11.9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3.5%.并且惠州市合作社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农产品统一销售率、农业标准化生产率均超过80%,2012全年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12.4亿元,户均增收3680元,合作社成员比非成员收益增加20%以上.
至2012年,惠州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99家,其中:国家级15家、省级80家、市级99家.目前,惠州市有40家合作社已取得农产品“三品”质量认证,并成功申办了39个商标,涵盖了荔枝、马铃薯、甜玉米、蔬菜、柑桔等十二大特色效益农产品及畜禽类产品.2012年我市实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及设立直销点、直销店等产销对接的合作社有89家,全年销售农产品6.6亿元.同时,惠州市部分合作社重视与科研院校等机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提高了合作社农产品科技含量和效益,而且惠州市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了标准化生产基地,一批有实力的合作社配备了滴喷灌系统、蔬菜大棚、冷库等设施.实施品牌战略和加强基地建设,大大增强了合作社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
近年来,大批工商资本和社会组织开始投资农产品加工业,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到2012年底,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20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0家、市级104家.企业固定资产规模30.9亿元、年销售收入75亿元、实现利润7.8亿元、缴纳税金0.86亿元、出口创汇10.4亿元,带动23.5万农户户均增收4500元,比上年增加780元,增长20.8%.
2012年,各级财政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资金3000多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拉动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贷款力度,贷款余额9.6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龙头企业在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建设、设备添置等方面投入达5.6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四季绿、兴牧、东进农牧、九华农贸、好收成农贸、顺兴食品、海纳农业、广田食品、伦信农业、源茵畜牧、财兴实业、李艺金钱龟等一大批龙头企业都十分重视加大投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设施农业,增强了发展后劲.其中四季绿公司近3年投入到基地建设和设施农业方面的资金达到1.2亿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7000家
龙头企业不断密切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通过签订合同保价收购农产品,与农户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关系.部分龙头企业牵头领办或创办了专业合作社,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带动农户增产增收.龙头企业还充分发挥自身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在“一镇一业”“一村论文范文”和村企合作经营、新型农民培育、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做出成效,通过吸纳就业、带动就业等形式,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目前,全市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比重达到65%,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万人.如惠东县冬种马铃薯产业,在九华、奕达、广兴等龙头企业带动下,规模、效益不断提升,形成了种苗培育、田间管理、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发展体系,2012年种植面积8万多亩,总产值5亿多元,带动当地农民人均增收3000元.
(四)科技和品牌进一步发展,企业竞争力有所提高
农业龙头企业加大了科技研发投入,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联合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有些农业企业还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关键技术和核心工艺,开展集成创新,推动农业科技进步.2012年,全市龙头企业投入科研经费2800万元,增加6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中从事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的人员比重达7.5%.兴牧畜牧、东进农牧、九华农贸、广东海纳、奕达农贸等5家企业创建了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南昆山乳业、鹏昌农业、源茵畜牧等16家龙头企业建立了市级科技创新中心,有4家龙头企业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如四季绿公司自主研发的“大跨度经济实用型大棚”和“轨道式大面积喷灌设备”,获国家发明专利.金种家禽公司的麻黄鸡配系通过国家新品种审定,成为惠州第一个国家级新品种,还获得了国家级“惠阳胡须鸡”原种场保护资格.此外,龙头企业带头推行标准化生产,申请注册产品商标,申报省名牌和市名优农产品,开展“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有力推动了全市名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目前,全市有“三品”认证龙头企业109家,基地115个,产品241个,省市名牌名优农产品100个.
二、惠州市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补贴政策函待完善,农业发展经费紧缺
据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反映,农民流转出的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水利灌溉设施老化,机耕道建设滞后;渔业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池塘淤塞,无法适应水产健康养殖要求;而且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十分有限,仅能保障基本的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维持初级的咨询指导服务.因此,很多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只能停留在示范阶段,难以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力度较弱.
由于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应对外界变化的能力也较弱,所以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人才培养都经常遇到经费不足的难题,且目前大多农业技术人员工作环境较差,难以发挥相关人才的技术特长,经常难以留住人才.而政府对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多以大型企业、大型的科技项目为主,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明显不足.
(二)基础设施薄弱,应对风险的能力不强
惠州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多修建于20世纪60~70年代,排灌渠道以泥渠为主,年久失修,渠道渗漏堵塞严重,灌溉效率衰减,抗灾能力较弱,水利用率低(约43%).同时,由于惠州市地处东南沿海,属于亚热带气候,洪涝、旱灾、寒冻、台风等灾害频发,农作物、动物受灾损失频繁.再加上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红火蚁等病虫害以及薇甘菊等有害植物仍然威胁着农业生产的平稳.加之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仍然显得比较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缺乏长期的规划,未能形成统一标准和统一设计,与现代化农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另外,受自然灾害以及国内外农业企业对农产品和农资市场论文范文的操纵,导致农产品和农资市场论文范文波动剧烈,尤其是2008年以来,如生猪、油料、大蒜、辣椒、马铃薯等农产品大起大落,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论文范文以及人工成本持续走高,农业生产成本增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效果,导致部分农业从业者亏损而退出,对农业生产稳定性构成制约.农业投资效益低下,将打击农民和农业企业扩大生产的信心,一旦有许多农业经营资本退出,将给农业规模化生产带来许多不利因素.总体上说来,农业生产风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不广,农业经营主体抵御风险能力比较低.
(三)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够强,利益联结机制欠完善
与省内外其它市相比,仍存在企业整体实力不够强,上规模、上档次的企业不够多等问题,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还不够强.与现代农业强市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据了解,目前全省有农业龙头企业2500多家,年销售收入2200多亿元,惠州市分别占8.6%、3.5%.这说明惠州市龙头企业在数量上占全省中上位置,而在规模上处于中下位置.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精深加工水平偏低.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处在发展初期,用地需求比较大,目前土地政策调控局面一时难以解决.在看到不足和差距的同时,又说明惠州市农业产业化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必须认真研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
(四)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仍然比较困难
农业贷款难是调查中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普遍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均处在发展扩张阶段,资金需求量大,由于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难度大.这种现状,从农业经营主体本身来看,是因为其总体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差,有效的抵押物不足,银行信用等级不高,较难获得银行贷款.
对于涉农贷款难的问题,金融部门也有难处.这是因为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由于农业投入大,见效慢,受自然灾害影响比较大,银行放贷的风险相对较大,单笔成本也比较高,致使银行对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信用体系还未完善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农业贷款与其他行业的贷款不一样,成本高、风险大、利润低,金融机构不能做亏本的生意.而且,目前“三农”贷款的含义不明确,界限也不清楚,即使想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也不好操作.
三、惠州市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
(一)创新体制,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资金及人才支持
为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紧缺局面,首先,在政策上将涉农基建资金优先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倾斜,加大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鱼池的改造力度,加快建设稳产高产农田,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其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种养大户直接补贴,可按照不同区域、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并将新增各项补贴重点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加大对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增加水稻超高产栽培、机械化插秧、绿肥种植、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等生产作业补贴,进一步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再次,扩大贷款担保范围.
人才支持方面,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家、农民工、大学生向农村流动.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到农村创办专业合作社、领办示范园、兴办农家乐,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业.其次,以增加总量、改善结构、提升能力为目标,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创业兴业、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并且,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不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者的能力素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职业技能鉴定,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培养造就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现代农业人才队伍.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实现品牌标准化管理.突出抓好农业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和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三大体系建设,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二是依靠科技进步打造农产品品牌.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走“科技兴农”道路,加强农业新品种的引进和培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自己的科研中心,开发新产品,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科技含量.三是强化产业化基地建设,放大产业规模.加快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突出重点,集聚产业规模,逐步建设一片基础设施先进、技术含量高、集农业与休闲观光于一体的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
在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夯实品牌建设.各级农业部门应全面掌握辖区农产品品牌所有人的需求,制订培育计划,明确培育目标,建立培育企业信息数据库,开展一对一帮扶,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并且,注意突出特色主导产业,按照一个产业一个品牌、一个产业一个名牌的理念做好品牌规划.对企业品牌意识强、产业前景好、产品市场占有率大的农产品品牌应排出重点对象名单,列出培育计划,上下联动,重点帮扶.各地农业部门应加大农产品品牌推荐上报省名牌产品、市名优产品的比例,积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市农业局应进一步给予农产品认定市名优产品的政策倾斜,扩大向省农业厅推荐上报农业类省名牌产品申报比重,大力支持争创农产品创中国名牌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此外,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和促销活动.鼓励和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种招商引资会、农业博览会、产品展销会、交易会,以及举办节会、专场促销会等活动,大力宣传惠州市农业特、优产品,扩大本地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是农业产业化运行和发展的基本框架.构建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需要遵循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尽量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实现农业产业的整体规模效益;二是立足资源优势,依托技术经济条件,并考虑市场发展前景,确立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产业;三是强调一体化经营,形成利益共同体,使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组成部分均能达到整个链条的平均利润,以实现农业产业的高效稳定发展.四是先易后难,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大力培育增长点,以带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全面发展.
构建惠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其主要依据是:产业开发的自然资源条件好,生产、加工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市场需求容量大,前景好,对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大面积发展,带动全市农民致富,帮助地方财政增收.惠州应确定以梅菜、甜玉米、马铃薯、荔枝、龙门年桔、韭黄、特色蔬菜和花卉等十二大特色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要进行科学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规模效益.并且,应通过省、市、县(区)各级的扶持,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的要求和“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围绕特色支柱产业和品牌农产品,依托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培育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重点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业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产前产后领域的龙头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5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00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5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4家.在以上基础上,以分工协作、本地联网形成产业集群.即对新企业明确以产业集群为导向,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专业分工协作完善的产业集群.
(四)推动农业专业合作设快速发展,同时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1.要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农力度,逐步扩大财政支农资金规模;把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延伸,运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对从事农副产品深加工的,予以政策倾斜,鼓励其加快发展,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经济效益.
2.各级政府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办初期,除要给予一定的发展启动资金外,还需重视支持开展培训等活动;增强为合作社提供信息、技术、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服务;民政和工商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时做到随到随办;农村信用社优先及时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服务等.并且,还要从章程制定、财务制度规范、利益分配等,予以正确引导,规范合作社内部组织运作,并努力协调各种关系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惠州市要根据实际尽快制定《惠州市家庭农场试点管理办法》,在政策上、制度上有序引导家庭农场的发展,并提供制度保障.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不能只鼓励大面积建设家庭农场.第一,要解决家庭农场发展所必须的土地流转问题.没有土地的适度集中,也就没有家庭农场发展的空间.第二,要解决好家庭农场发展的资金问题,在金融政策上要向家庭农场倾斜.第三,政府要给予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作用,引导家庭农场积极采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第四,引导家庭农场打造自己的品牌,发展品牌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要“走出去”.第五,还需在市场方面给予引导.家庭农场的产品不仅仅只是进入超市和批发市场,还应拓展其它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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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仲)
总结:本文是一篇关于农业龙头企业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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